5)第114章 书圣转世:夫子亲观_放开我画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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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这应该也是姜晨水甲上(评六),未评到更高的原因。”

  “而真要论到书法的美感,后世的书法则远比大秦时期的要更好……因为,书法这种东西是不断的‘修正’和‘进步’的。”

  正所谓,集百家所长于一身,开创历史之先河,便是这个道理。

  古人的文化,可定为经典。

  但是,却不能一味的守旧。

  唯有创新才是王道!

  江朝歌自身没有什么创新,可是,他有后世三千多年的记忆,那一代代的书法名家,都是创新。

  “那么,要选谁呢?”

  想了想后,他还是决定走一个稳妥。

  他并没有选择王羲之,黄庭坚和颜真卿这类书法大家,因为,王羲之其实真正擅长的并不是篆书,而是行书。

  黄庭坚和颜真卿等人也是如此,他们更擅长楷书。

  所以,江朝歌最终选择模仿‘李阳冰’的书法。

  因为,这位李阳冰才是被称为继李斯之后,在篆书上的千古第一人。

  如果说李斯是秦篆的开创者,那么,李阳冰则是继承和发扬者。

  嗯,这位还有一个身份——李白的族叔!

  ……

  江朝歌走了上去。

  烛羽生的目光看向江朝歌,眼神中看起来也有些期待:“你就是淮安县的乡试头甲,江鱼儿?”

  “正是。”江朝歌施下儒礼。

  “不错,听说你在落剑湖前走了四步,便入了儒家四境?”烛羽生又问道。

  “是的。”

  “后生可畏啊,你的《治河论》我也是看过……好了,你开始写吧。”烛羽生说完,将白纸递了过来。

  江朝歌点了点头,将白纸仔细的平铺好。

  接着,执起笔,略微沉思。

  赢无难的书法造诣绝对是极高的,称一句惊才绝艳都不过份,他拥有赢无难的记忆,自信可以将李阳冰的篆书完全模访出来。

  于是,他开始书写。

  写的并不是《论语》,而是道家《南华经》的开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第一个字刚刚写完。

  后面洛玉还有格格巫等人都已经凑了过来,包括孔西来还有姜晨水,都将目光看向了江朝歌笔下的白纸。

  “好字!”

  第一个说话的,并不是这些人。

  而是韩惑。

  他站在一块石头上,伸长了脖子,看向江朝歌的字,眼中不无光彩。

  洛玉和格格巫便立即跟着称赞起来:“果然好字!”

  当然,他们的称赞……

  并不会影响烛羽生的判断。

  因为,烛羽生此时才是场中最惊讶的人。

  “这是篆书,但是,又不完全是篆书!”烛羽生看得心惊不已,因为,只有他才真正的明白这个字的独特。

  书法一道,向来是各有所长。

  所以,每个人写篆书的时候,自然也是有一些差异,这种差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称之为独具特色。

  正是这些特色,成就了每个人的书法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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