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2章 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下增加分红频次并不会_股运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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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了。

  首先是将现金分红与上市公司再融资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融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现金分红金额的2倍。而对于上市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的,也即定向增发方式再融资的,则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延长锁定期,即实施定向增发后,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定向增发募资金额50%额度的,则定向增发股份不得上市流通。

  其次是将现金分红与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套现相挂钩。在今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以下简称“减持新规”)规定,“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但“减持新规”只是将现金分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结合起来,还有必要将其他原始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也与现金分红结合起来。而且挂钩金额也不只是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而是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

  其三,将现金分红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避免上市公司重视董监高利益而轻视公众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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