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十七章 霸道吗?_把小狼狗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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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每一秒,都能感受到你血液里让我疯狂的甜美。卿卿,我,我再过一会儿,就不再是一个人类了。再过一会儿,你,你就杀了我吧。”

  说完这句话,他有些不敢看向黎卿。

  他甚至有些后悔说出这句话,他明明知道,自己于她有多重要,还亲口要她杀了他,这不是要逼死她吗。他的心口开始疯狂的疼痛,连带着那股吞噬神志的欲望都消减了很多。

  可是,他没有办法啊。王力说的没错,他是人类的时候,就是军神,军神要是变成了丧尸,那就是祸害,不能留存于世。他无法忍受自己死在别人手中,只有黎卿,也只有黎卿能杀了他。

  他从未后悔过什么,此刻却后悔自己没能保护好自己。他留恋在黎卿的怀里,不想离开,他甚至觉得只要待在她怀里他甚至都可以克服那股疯狂的想要吞噬血肉的欲望。

  此刻,霍城的容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肌肤变得雪一般的苍白,血色尽退,好似失去了光泽,黯淡无光。一双狼一般的眼眸彻底沦为了野兽的瞳仁,要不是其中残余的温柔,简直让人无法将他当做一个人来看待。

  “你休想。”

  黎卿想要牵起霍城丧尸化严重的手,却被霍城躲了开来,他摇摇头,将自己埋在黎卿的肩头,深深眷恋着她身上的气息,不肯抬头,就像是一个闹脾气的小孩子。

  “别碰......很难看。”有些闷闷的声音传出来。

  黎卿觉得自己快要被逼疯了,内心一会儿燃起熊熊烈火一会儿又化成一团水,这会儿听见霍城的话,一大滴眼泪差点掉下来,她睁大了眼睛,将眼泪硬生生吞回去,看着黑的渗人的天空,嗓音有些沙哑:“不难看,谁敢说难看——”眼泪又差点没忍住,她猛吸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嘴里尝到浓郁的血腥味,脸上却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平静的说道:“谁说难看,我就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儿!”

  肩上传来闷闷的笑声:“你怎么这么霸道啊?”

  手指甲几乎要将手掌扣烂!

  霸道吗,这样就算是霸道吗。

  如果我足够霸道,我就能忍心将你锁起来,建一座城堡,让你安心的当我的小王子,从此不受外物侵扰。

  如果我足够霸道,我会在一开始就抹掉你的记忆,让你不记得任何人和事,只记得我,只依靠我,将我当做你的守护神。

  如果我足够霸道,我会将所有觊觎你的人通通制成木乃伊,悬挂在恶魔之城的城门上,拉着你的手,带你一起欣赏他们被风吹的摇摇晃晃的模样。

  但我不够霸道,我做不到将你锁起来,我忍受不了你露出孤寂难过的眼神。你不是软弱的小王子,你是强大的国王,你要征战沙场,你要浴血奋战,我只能守在你身边,将所有想要伤害你的人通通杀掉。后来我有了一座城,却不敢将你禁锢起来,只敢在心里将你定为我的城主夫人。

  霍城轻轻捏住了黎卿的手掌,将她满是抓痕的手掌摊开。

  “别伤害自己,我会心疼。我还能坚持一会儿,你不要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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