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11章 卿卿我我,意浓浓(12)_且把年华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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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友情?有区别吗?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

  “去!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不懂了吧?”夏初七收拾起药膏,往包袱里一塞,损了他一句,又热心地为他解释,“最大的区别就是,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在被窝里……”

  “……”元祐服气了,“你要是个男子,必定比小爷还风流。”

  哈一声,夏初七笑了,“玩笑玩笑!我的理解呢,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友情可以掺杂许多东西,爱情却不能,《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所以爱情之于男女,女人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人,就是对方的骨肉。等有一天,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她痛,你也痛,她伤,你也伤,那么,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

  “圣经是什么经?”元祐狐疑地看着她。

  “哦,和佛经差不多。”夏初七随口敷衍。

  “你写的?小爷没咋没听过?”

  “嘿嘿,小意思而已……”

  两日后。

  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醉渔唱晚》,曲意深长,洒脱风流,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心情都明快了。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夕阳仍暖,可早晚风凉,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望向身边吹奏的元祐,心生感慨,“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就凭这首曲子……”挑了挑眉,她停下话来。

  元祐丹凤眼一瞄,停下吹奏,“说啊,曲子如何了?”

  “就凭这曲子吹得……老子一句也不懂,就可知深浅。”

  “果然不是妇人。”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

  “幸好不是妇人。”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

  “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

  “多谢多谢,最好如此!”

  两个人正说着,逆着夕阳光线远远奔来一骑,像是赶得急,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夏初七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蹙起了眉头。

  “老孟?”

  自从上回炸掉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有胆有量,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完成了任务,赵樽很是看重,就把他两个留在了营中。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老孟则高升了总旗,混得都算不错,可老孟何事如此慌张?

  不等她问,老孟跳下马来,语速极快。

  “小齐,大将军王要杀小布他们……”

  “小布?抓回来了?”

  “抓到了!昨晚上抓到的。”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抹了一把汗水,“大军就要开拔了,大将军王要杀了逃兵……祭旗!”

  当初夏初七还在辎重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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