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6章 后续的小事情(上)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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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止一次,要求对方先给报销一部分出来。

  组织的财务人员说按照章程所有费用支出都需要卡哈尼拉比亲笔签字才行,哪怕是副主席伯特·维茨莱本亲自出马,对方依然铁面无私的维护财务纪律。

  而问起卡哈尼拉比何时归国时,对方的态度倒是非常可信:“拉比有些重要事情要处理,下周一定回国。”

  每次都是这句。

  以至于爱德华精神都恍惚起来:“为啥这话听起来那么耳熟啊!?”

  案件结束后不久,“保卫犹太人同盟”正式宣布资不抵债-破产清算。

  这时爱德华还在安慰自己,这些交通费、文件资料费等应该还是有很大希望获得清偿的。

  从法律层面说,破产清算后发卖资产得到的款项。

  首先用于支付相关税费,

  其次员工工资保险等,

  再次是支付日常债务,

  最后如果还有剩下的,那就在向股东或者合伙人进行最后的清偿。

  爱德华倒也不是盲目乐观,他不是商法专业,但多少懂一点。

  保卫犹太人同盟还是有点实力的,旗下有至少两座教堂,若干养老院,不说教堂的地皮,就是附属的几栋小楼买了能换几十万刀的,而且这样的社会组织能欠多少债务和税金?

  何况这“旋转门”也不是白当的,肯定能落下不少好处来。

  结果却是让他措手不及,证明他虽然两世为人但毕竟还是图样!

  卡哈尼拉比竟然在背地里搞集资!!

  许以高额回报,从犹太社区吸走了了一大批资金。

  从警方披露的资料来看,这货根本就是在搞“庞氏骗局”,利用后来者钱来支付先前投入者的利息。

  而且存在的时间超过十年之多!

  爱德华惊呆了,随即是欲哭无泪,深深自责字来,身上的犹太血统怎么竟然没有提前发出警示?!!

  而卡哈尼拉比之所以能玩这么长时间没出事,原因也挺简单。

  首先,拉比是个体面的职业,而且和宗教沾边了,很好的伪装色。天然就容易让人轻信。

  其次,这也是犹太人社区的惯例,倒不是说每个拉比都是集资诈骗犯,但若是按照非法集资罪(如果米国有这个罪名的话)来判,基本一个都跑不了。

  这就涉及到犹太人的本性问题,喜欢钱也喜欢赚钱,但正常的投资回报率并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

  反过来这个国家也存在很多并不那么正大光明但大致合法的项目需要投钱,通常回报率和偿付信誉都不错,但这不是一般人有资格能接触和参与的。

  于是拉比们就成了“社会闲散资金”和“灰色项目”之间的桥梁。

  就是爱德华的外公也干的不亦乐乎。

  以上两点只能算是先决条件,最重要的就是卡哈尼拉比在业务上着实“出类拔萃”-这么多年来,还本付息是毫不含糊,而且利息始终比其他拉比高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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